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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. 指法的重要性
自从音乐之父巴赫将音阶的指法设计好之后的几百年来,全世界的钢琴家、教授、老师都一致赞扬巴赫聪明、正确。例如他设计的音阶的指法的原则有两个:如第一次用3指,下一次一定用4,所以形成1231234指法;反之,如先用4下次一定是用3,无论是白键开始还是黑键开始的调都是一样。另一原则是:弹音阶时,在可能的情况下,不要用大指弹黑键。因大指短,如用大指弹黑键,其他手指则太靠里了。这原则在几百年来都一直被遵从使用。 而在琶音中仍保持指法中第二个原则:在可能的情况下,不要用大指弹黑键。有没有例外?当然!例如升F大调的琶音,当然只能用123123指法了。在实际作品的演奏时,由于乐句的要求,指法当然不能像弹4个8度的音阶那样规律,但基本原则仍与上述一样。 指法也常见改变的地方,这里有两点要注意:第一,首先要尊重版本中编排表情处理和指法的人。因他能出版谱子,一定也是有多年经验和出名的钢琴家或教授,所以这谱子是他几十年心血的结晶,所以谱上印的指法,已经是精炼和必要的。例如C大调时,编者在C和F音上用1指,其他没写,这潜在的意思是:指定的指法必须照做,其他的音按手指自然的顺序弹即可。而老师认为再自然不过的事,对学生来讲他仍不能知道,所以老师一定要向学生解释这规律。否则谱上没印指法的地方,他就乱猜乱用,甚至印好的指法他也不用,导致简单的乐句反而弄得很难,学生的手还扭来扭去。 第二,可否改指法?——可以。你只要讲出合理的理由,也可以有些许的改变。例如学生手太小,不能照编者的指法来弹奏时。而有时确实可见安排的不十分好的指法,老师也可帮学生找到较好的选择。例如莫扎特奏鸣曲K.545第一乐章的第50小节的左手(见谱例)。两个版本在这印的 指法都不十分好,显然我建议的指法比上述两个版本中连续用1212或414指弹要快和有道理多了。 我观察我学生的错,有时常在音阶式的长句子时,指定了341指,结果他用其他指法,导致句子总是错或停顿,我说:“如你常在某个固定地方弹错,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自己的指法是否错了。正像你用2条腿走路,当然左脚在左边,右脚在右边啦!如你问我:‘我可不可以左脚在右,而右脚在左边交叉着走路啊?’我回答:‘可以啊!但你试试加速呀!(我边说边示范在地上交叉腿走路,通常学生都会笑我)’除了加不起速,还容易绊倒呢!这就是指法的道理!”表面上图方便,或每次临时用不同的指法弹同一乐句,都是弹琴时的大忌,因这样永远也弹不熟。必须用固定选好的指法,在练琴的过程中连指法也自然地背下来才是正确的,否则谁会在高速时还临时想到用什么指法呢? 如果儿童入门的教材选用的是巴斯田的教材,谱子中凡重要的指法都用圆圈将指法圈起来,这是格外提醒学生:“这里必须用这指法,否者后面弹不出来!”而在巴赫的作品中,有时会遇到较麻烦的指法。学生要格外小心,因这指法通常是为了保持某一声部长音的原因,如擅自决定指法,长音保不住,则一个声部没有了。兹事体大! 指法更高的原则首先不是为了方便,而是为了音乐处理的目的而设定指法。因我的读者设定在初或中级的学生,所以在此就不详谈了。 |